校属各部门:
审计处日前下发《关于填报<教育部所属高校2018年度相关审计情况表>的通知》,要求各部门填报相关情况统计表。其中,“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情况统计表”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收集汇总,请各部门参照附件1:大型仪器设备清单、填报附件2:2017年至2018年学校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情况统计表(附件详见信息平台),并于1月7日下班前,发送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信息平台。
另据教育部办公厅《教财厅函〔2018〕2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向审计署提供电子数据的通知》要求,各高校需提交相关电子数据。其中,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收集汇总“仪器设备共享情况数据表”。
请各部门参照附件3:仪器设备共享情况数据表填报说明、填报附件4:仪器设备共享情况数据表,并于1月16日下班前,发送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信息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