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11日上午,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保卫部(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后勤保障处等部门相关同志组成实验室安全督查小组,对我校部分教学科研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
本次检查,督查小组按照教育部发布的《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和《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检查要点(2019版)》,事前不发通知,对实验室进行突击检查,对综合楼、30号楼、东配楼、25号楼、2号楼、31号楼、45号楼等地实验室进行抽查,发现实验室不符合安全规范要求和存在安全隐患12处。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 实验室名称 | 存在问题和隐患 |
1 | 综合楼智能媒体实验室 | 桌面台布、地毯未使用阻燃材料 |
2 | 综合楼智能媒体实验室 | 电源线杂乱,插线板置于地毯上 |
3 | 综合楼舞台装备硬件研发实验室 | 实验室内有电动自行车 |
4 | 综合楼视听交互与评价实验室 | 实验室制度未上墙 |
5 | 综合楼视听交互与评价实验室 | 地面电源线路杂乱 |
6 | 30号楼融合媒体新闻实验室 | 实验室安全信息未上墙 |
7 | 30号楼融合媒体新闻实验室 | 安全出口有柜子等杂物 |
8 | 东配楼演播中心、录音棚 | 实验室安全信息未上墙 |
9 | 25号楼400平米演播室 | 实验室安全信息未上墙 |
10 | 31号楼数字动画技术研究实验室 | 工作台面杂物多,有食物 |
11 | 45号楼200平米演播室 | 实验室安全信息未上墙 |
12 | 45号楼200平米演播室 | 安全出口有旧椅子等杂物 |
对此,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已向相关实验室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要求相关实验室立行立改,规范实验室管理,全面消除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