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曲肖羽发布时间:2021-04-25浏览次数:154

学院(研究院、中心)

为持续做好学校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的实验室安全工作,保障春季读书周期间实验室教学科研秩序,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生命健康安全,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厅函〔2021〕9号)要求,现启动我校2021年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

一、 工作要求

学院(研究院、中心)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思想,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健全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以排查和整改安全隐患为抓手,以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为目标,掌握防范实验室安全风险的主动权。各单位要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重点做好实验室用电安全、消防安全、易燃、易爆、剧毒、易制毒化学品安全及生物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

二、 组织方式

(一) 自查自纠

各单位从收到通知之日起,按照学校工作安排,组织对本单位科研和教学实验室进行自查,并形成自查自纠报告。

(二) 随机抽查

5月中旬,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将组织实验室安全督查组随机抽取部分实验室进行检查

三、 工作安排

1. 各单位按要求进行部署动员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安全检查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附件1)组织对本单位科研和教学实验室进行自查。

2. 各单位应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对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要求所有隐患整改做到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

3. 请各单位于4月30日前将签字盖章后的《中国传媒大学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含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附件2)报送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设备科(主楼303),电子版通过信息平台发至设备科禹学军老师。

  

附件:附件信息详见办公平台。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1425

 

联系人:禹学军;联系电话:65783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