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13 号)要求,我校将组织开展第二批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认定的申报工作,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准备并积极参与申报。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认定基本要求
(一) 申报要求
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拟认定360 门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
申报推荐课程须为普通本科高校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不少于2 个课时,学生实际参与的交互性实验操作步骤须不少于10 步,并经过2 个教学周期实践检验,具有可追溯的学生在线学习记录。课程主讲教师、课程团队主要成员只能参与申报一门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
具体要求请务必查看《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
(二) 申报范围和条件
第二批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开展认定的学科专业范围为经济类、法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文学类(本次不含新闻传播学类)、管理类、艺术学类等32个类别。
具体申报范围和申报条件请务必查看《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说明》(见附件2)。
二、 工作流程
1. 2021年4月27前,以学院(中心)为单位进行报名,通过信息平台向实验室管理处提交本单位拟申报名单(见附件4)。
2. 2021年4月30前,以学院(中心)为单位提交申报材料(见附件3)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3. 2021年5月15前,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和教务处将在各单位申报基础上,择优遴选出学校2021年预推荐申报课程并进行校内公示。
4. 2021 年6 月1 日至7 月10 日期间,课程负责人在线填写申报书及上传相关资源;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组织完成信息审核提交和纸质材料报送工作。
5. 2021 年7 月24 日起,推荐课程在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共享平台——实验空间(http://www.ilab-x.com)向社会开放。
三、 申报材料
1. 课程负责人填写《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申报书(第二批)》(见附件3)。文本材料提交纸质版一份,电子版一份。
2. 学院(中心)填写《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第二批)推荐申报汇总》(见附件4),上交一份电子版和一份纸质版。
3. 依据申报书要求准备好其他相关文本、视频等资源,如已完成可同步提交。
四、 其它事项
1. 为协助各学院(中心)更好地开展申报工作,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将组织课程申报交流培训,请有意申报的老师留意会议通知。
2. 各学院(中心)可登录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共享平台网站(http://www.ilab-x.com/),了解以往获批的课程;登录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工作网(http://shenbao.ilab-x.com/),查看教育部相关政策文件。
3. 如有其他疑问,请咨询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践教学运行科或微信扫描下页二维码加入答疑群。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13 号).pdf
其他附件详见办公平台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教务处
2021年4月22日
(联系人:王晓茹;联系电话:65783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