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中心):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技厅函〔2019〕37号)的要求,现将我校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深刻认识抓好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将维护校园安全作为高等学校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的组织工作。
二、各单位要抓好重大安全隐患的排查和自查自纠工作的责任落实。对于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做到责任到人、及时整改、不整改到位不销账。
三、此次安全工作分三个阶段:
(一)4月15日至5月10日为各单位自查自纠阶段;各单位组织人员对科研实验室及相关场所进行全面安全自查,根据《中国传媒大学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建立自查台账,逐条整改落实,将“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包括自查方案、风险台账和整改情况)报送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二)5月11日至5月30日为学校检查落实阶段:学校组织相关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根据报送情况对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检查项目包括各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和实验室安全管理相关材料(包括体制机制文件、责任书、管理制度、准入制度、应急预案、自查记录、开展安全教育及安全考试材料等),形成学校的自查自纠报告,上报教育部。
(三)6月-8月为教育部检查组进校进行现场抽查阶段;检查时间1天,具体抽查实验室名单由检查组现场决定,各实验室要全力配合检查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等学校_br_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_br_.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