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科技司关于开展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技司〔2018〕254号)要求及有关文件规定,为进一步提升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按照教育部关于切实维护高等学校安全稳定的统一部署,配合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组织的“教育部实验室安全技术专家组”进行现场抽查、汇报等工作,学校需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教学、科研实验室的信息统计和安全检查,并对突问题进行整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重点和要求
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结合《中国传媒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中传科技字〔2018〕16 号),各学院(研究院、中心)应成立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党/政主要领导作为主要负责人,针对上一轮实验室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重点检查实验室安全领导责任制建立和责任体系建设、安全自查制度落实及实验室重大安全隐患排查。
本次实验室安全检查结果将作为今后学校实验室建设(含升级改造)项目申报、过程管理、实验室运行绩效考评等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
请各部门、各单位认真核实相关信息、按规范和要求填报相关附件,按时上报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二、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2018.9.13-10.12)
1、在实验室安全领导责任制建立和责任体系建设基础上,请各部门、各单位组织对所属实验室及相关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和自查(参照附件1),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帐(参照附件2),同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
2、请各部门、各单位核实完善实验室基础信息,参考附件4(中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大全)、附件5(教学实验室信息统计表2017),进一步完善附件3(中国传媒大学实验室一览表);科研实验室直接填写到附件3中。
3、请各部门、各单位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和运行机制。
(二)整改阶段(2018.10.12-10.31)
请各部门、各单位根据整改方案落实整改工作,同时提交整改报告。
(三)现场抽查阶段(2018.11.1-11.30)
配合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组织的“教育部实验室安全技术专家组”,进行现场抽查与汇报。
(四)总结阶段(2018.12)
根据整改情况,学校将对实验室安全检查及整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不断提升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更好为教学、科研服务。
请各部门、各单位于2018年10月12日16:00前,将附件1~3的电子版通过信息平台发送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附件2~3盖章签字的纸质版提交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运行科(综合楼1611办公室),2018年10月31日16:00前提交整改报告(要求同前)。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