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学校实验室建设与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料购置、统筹实验室与设备运行管理、牵头负责实验室安全等工作。内设科室包括综合办公室、实验室规划与建设部、实验室运行与安全部和设备资料管理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具体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上级部门有关的方针、政策和法令,结合学校实际,建立健全学校实验室建设与设备运行管理相关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学校实验室建设与设备资料购置的整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构建科学合理的实验实践平台。
3.负责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等专项资金中相关购置类项目的归口管理,包括组织申报、遴选储备、审核上报等工作。
4.负责实验室建设项目的归口管理,包括组织方案论证、合同管理、组织实施、过程监督、项目验收、绩效考核和档案管理等工作。
5.负责学校实验室的整体运行和使用管理,建立分类分级运行管理机制,推动实验室开放共享;统计运行数据,开展实验室使用绩效考评,探索建立实验室准入、退出和调整机制,提高实验室的使用率和贡献率。
6.负责全校实验室的安全管理与监督工作,牵头落实上级部门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编制上报实验室安全工作报告;协同保卫部(处)做好实验室的日常安全保卫工作。
7.负责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料的归口管理,包括购置审批、组织论证、合同管理、验收管理、处置审核等。负责大型教学科研仪器的使用管理,促进开放共享,采集、统计和分析使用数据,开展绩效考核,为科学配置设备资料提供决策依据,全面提升使用能效。
8.负责学校实验室和设备管理的信息化规划和建设工作,做好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与设备物联管控平台搭建与运维,推进实验室与设备的智慧化运行和管理。
9.负责组织完成上级部门要求的实验室和仪器设备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
10.配合相关部门推进实验室师资队伍建设与发展,组织绩效考核和业务培训等工作。
11.配合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完成实验室建设和设备资料购置的相关采购与招标工作;参与货物及服务类项目的质量综合评价,配合其他质量综合评价工作;参与修缮工程中涉及实践实验环境与场所改造部分的论证、设计、施工、验收等。
12. 完成上级单位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