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19〕1号)、《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岁末年初及寒假开学安全工作的通知》(京教勤〔2019〕4号)、《北京市教育委员会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文件的通知》(京教高〔2019〕1号),切实做好我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防范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按照分管校领导的要求,现将相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中心)要高度重视本部门的实验室安全工作,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传达到本单位的每位教职工。
二、各学院(中心)要按照教育部制定的《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检查要点(2019版)》,结合《中国传媒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中传实验字[2018]306号),认真做好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完善实验室安全管理机制体制、安全宣传教育、危险源管理、安全设施与环境、安全应急能力建设等方面内容。
三、各学院(中心)应将本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文件、部门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立文件、实验室安全管理任命文件、部门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书、实验室安全自查台账、实验室准入要求与操作规程、实验室应急预案的相关材料复印件于3月8日前交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备案。
各学院(中心)要严格落实通知要求,认真对本单位实验室安全进行自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立即进行整改。学校下一步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全校实验室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