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加速我校实验室工作的信息化管理进程,配合即将上线运行的中国传媒大学实验室综合管理系统启用,同步启动2020年教育部改善基本办学条件设备资料购置类项目建设并实现全流程信息化管理,请各学院(研究院、中心)按照要求,确定内部管理人员及相应权限,将相关材料上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具体要求如下:
一、上报工作内容及要求
1. 为规范实验室管理,落实实验室的各项工作,请各学院(研究院、中心)及相应部门明确实验室综合管理系统内的各级管理人员。
2. 实验室综合管理系统内管理层级为三级管理,分为院(部门)级负责人、实验中心负责人、实验室负责人。学院暂未设置实验中心(或实验室管理办公室)的,须由主管领导兼任或指派专人负责。
3. 配合实验室综合管理系统的建设,理顺实验室管理工作流程,明确各级管理人员职责权限,确认后填写提交《实验室综合管理系统管理层级确认表》(见信息平台通知附件1)。
二、学院(研究院、中心)各级实验室管理人员说明
1. 学院(研究院、中心)实验室工作主管领导
主要负责全院(中心)实验室建设、管理、教学、安全等相关工作。
2. 学院(研究院、中心)实验中心主任
主要协助学院(研究院、中心)主管领导完成实验室各项工作,统筹实验室的管理等。
3. 实验室负责人
在主管领导和实验中心主任的领导下,完成实验室内的各项具体工作。
三、实验室综合管理系统相关说明
1. 管理层级
(1)院级。权限覆盖本学院(研究院、中心)管辖的全部实验中心、建制实验室和分室,以及对下属实验室管理人员的任命。
(2)实验中心。权限覆盖本学院(研究院、中心)实验中心管辖的全部实验室。
(3)实验室。权限覆盖指定的建制实验室或分室。
2. 功能模块说明
(1)系统管理。主要负责系统设置、权限分配。
(2)综合管理。包括实验室管理、实验室队伍、仪器设备、终端管理、账号信息、成果管理等。
(3)设备借用。指仪器设备借用管理。
(4)安全检查。包括检查计划、安全大检查、自查、抽查、安全隐患的管理。
(5)实验室开放。实验室开放管理。
(6)实验教学。实验课程、教学资源的相关管理。
(7)安全准入。包括安全题库、安全试卷、学习资料、查询统计等。
(8)数据填报。上级部门要求的实验室基本数据填报。
(9)专项建设。实验室建设项目的申报。
四、相关要求及说明
1. 为便于系统初始权限分配,现将权限类别分为以下四种:
(1)系统管理权限(系统管理模块)
(2)基础权限(综合管理、安全检查、实验室开放、安全准入、数据填报、专项建设模块);
(3)设备借用权限;(设备借用模块)
(4)实验教学权限(实验教学模块)。
各学院(研究院、中心)须根据实验室各级管理人员的工作分工,选择权限类别。
2. 实验室信息化管理是落实我校管理质量提升工程的重要内容,各学院(研究院、中心)领导须高度重视,明确相关人员及权限内容,按时提交附件。学校将进一步召开专题会议,推动实验室信息化管理工作。
3. 如需进一步了解系统相关权限及功能描述,请联系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五、提交时间及方式
请于2019年11月25日前,将《实验室综合管理系统管理层级确认表》(见信息平台通知附件1)签字盖章扫描件发送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信息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