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管字[ 2020 ] 2号
各学院(研究院、中心):
寒假将至,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和北京市教委关于实验室安全工作的要求,切实做好我校实验室安全工作,请各学院(研究院、中心)认真组织好本部门寒假前的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消除各类隐患。
寒假期间开展实践实验教学、科研等活动的实验室,要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人,认真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保障各项活动的安全顺利进行。如发现实验室安全隐患或安全问题,要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及时报告。
学校将于1月9日下午进行实验室安全检查,具体路线及实验室名单另行通知。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
2020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