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管字〔2020〕9号
各学院(研究院、中心):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和北京市教委关于实验室安全工作要求,确保“两会”和疫情防控期间全校实验室安全,学校决定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大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单位须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本单位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重点排查实验室用电、消防等方面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做好实验室设备设施和相关区域的清洁消毒。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或安全问题,要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整改。
各单位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时,须使用学校实验室综合管理系统进行数据记录,相关操作方法详见附件。
如有问题,请致电或通过信息平台咨询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设备科。
注:附件详见校内办公平台。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0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