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管字〔2020〕12号
校属各单位:
根据学校财务处《关于开展2021年度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评审等有关工作的通知》(中传财函〔2020〕19号)相关要求,现组织开展学校2021年度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设备资料购置类项目申报工作,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申报内容及方式
(一)申报内容
各单位项目申报方案要紧密结合学校“十四五”(2021-2025年)发展规划,在学校实验室建设整体规划、整体布局下,分层次、分流程、分阶段地进行建设。
(二)申报方式
1.先入库后申报。本次申报将采用先入库后申报的方式,所有项目需先通过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组织的入库评审,再择优推荐参加教育部评审。
2.在线申报。项目申报需通过“实验室综合管理系统”(lemdsys.cuc.edu.cn)进行,在线完成项目内容填写工作。
二、申报工作安排及要求
(一)申报工作安排
序号 | 工作安排 | 时间 |
1 | 申报材料系统填报 | 2020年6月28日-7月5日 |
2 | 申报单位内部审核 | 2020年6月29日-7月5日 |
3 | 入库评审(线上) | 2020年7月1日-7月9日 |
4 | 学校推荐 | 2020年7月6日-7月10日 |
5 | 教育部评审(线上) | 2020年7月10日-7月30日 |
(二)申报要求
本次申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相关工作。
系统填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验室建设科联系。
注:附件详见校内办公平台。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0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