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管字〔2020〕13号
各教学科研单位:
结合学校《关于做好中国传媒大学“十四五”(2021—2025 年) 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中传政字〔2020〕1号)要求,根据学校党委总体部署,按照“自下而上”与“从上到下”相结合的编制原则,请各教学科研单位充分酝酿、认真研讨,做好本单位未来五年实验室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划要求
各教学科研单位领导班子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在准确研判传媒高等教育新特征、新变化、新趋势的基础上,聚焦推动学校新时代创新发展,围绕学校重点发展战略和领域,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与特点,拟定“十四五”(2021-2025年)实验室建设规划。
二、规划原则
(一)整体设计、目标明确
要依据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以及学科专业、教学科研条件、实践实验师资队伍等方面建设发展要求,充分分析现状,准确把握学科专业发展方向,科学设计实验室体系结构,明确建设目标,统筹建设项目。
(二)突出重点、强化特色
实验室建设规划中,各建设项目应在满足教学科研需求的基础上,突出学科重点、增强传媒特色,充分考虑实践教学改革计划,把科研过程及成果、科技前沿及相关应用等及时引进实践教学,设计开发综合性、设计性、应用性和研究创新性的实验项目。
(三)实事求是、量力而行
各教学科研单位编制规划时,既要考虑“前瞻性、高定位”要求,又要考虑实际经费状况,并安排相关人员充分做好建设项目的调研与论证工作。
建设规划要从总体上把握未来五年的实验室建设与发展目标,并按照轻重缓急原则对建设项目进行排序。要保证分期规划项目的连续性,避免因长远发展目标不明晰或人员变动而随意改变规划。做到合理规划、厉行节约,避免分散建设和贪大求全。
(四)资源共享、讲求效益
要合理衔接本单位内部及外部的现有资源与新增资源,积极开放共享,避免资源闲置、重复建设等现象。
三、其他事项
1. 各教学科研单位的实验中心主任(或建制实验室负责人)应作为 “十四五”实验室建设规划编制工作联系人,并负责规划的编制起草工作。
2. 按照《XXX学院“十四五”(2021-2025年)实验室建设规划》(见附件)规范进行规划编写,编制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验室建设科联系。
3. 请各教学科研单位于7月15日前,将“十四五”实验室建设规划方案发送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验室建设科信息平台。
注:附件详见校内办公平台。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