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度我校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曲肖羽发布时间:2020-07-06浏览次数:226

实管字〔202014

    

各教学科研单位:

为确保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的实验室运行安全,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科技厅函202026号)和《教育部科技司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教科技司2020133号)要求,现将我校实验室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实验室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安全隐患排查和自查自纠工作,充分排查和整改实验室各类安全隐患。

二、工作安排

1. 各教学科研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和疫情防控安排,统筹制定安全检查与整改实施方案。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0)》(附件1),成立“安全检查组”,对本单位全部实验室及相关场所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

2. 各教学科研单位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成立“隐患处理组”,对安全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

3. 各教学科研单位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应使用“中国传媒大学实验室综合管理系统”的安全检查模块,进行本单位检查计划与通知的创建,并开展安全隐患的核查与整改。具体操作可参照《实验室综合管理系统安全检查与整改操作说明》(附件3),如有问题可电话咨询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联系人。

4. 各教学科研单位根据自查自纠情况,按照《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附件2)要求,编写自查自纠报告,由本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并盖章。

5. 各教学科研单位须将自查自纠报告扫描成PDF文件,于2020731日前通过信息平台发送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设备科

6. 为确保暑期实验室安全,学校计划于7月中旬组织校级实验室安全检查,具体检查时间和实验室名单另行通知。  

注:附件详见校内办公平台。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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